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湛江凭房屋产权入户,即通过购买房产的方式申请落户,是中国部分城市实施的一种户籍管理制度。以下是申请凭房屋产权入户所需的基本材料,具体要求可能会因地方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异:
1. "房屋产权证明材料": - 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; - 房屋买卖合同; - 房屋登记证明; - 房屋规划许可证。
2. "申请人身份证明": - 申请人身份证; - 申请人户口本; - 如果申请人已婚,还需提供结婚证。
3. "申请人近期照片": - 通常要求提供申请人近期免冠彩色照片,数量和尺寸根据当地要求而定。
4. "申请入户原因说明": - 通常需要提供书面申请,说明申请凭房屋产权入户的原因。
5. "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": - 子女随迁入户,可能需要提供出生证明、户口本等; - 如果申请人有配偶或子女,可能需要提供配偶或子女的相关证明材料; - 如果申请人有房产以外的其他财产,可能需要提供相关财产证明; - 如果申请人有工作,可能需要提供工作证明。
在准备材料时,以下是一些额外的建议:
- "提前咨询":在准备材料之前,建议先咨询当地户籍管理部门或房产交易中心,了解最新的入户政策和具体要求。 - "准备复印件":除了原件外,最好准备举报 -
湛江凭房屋产权入户需要什么材料
在湛江市中心城区或城镇拥有房屋产权的,本人(配偶、未成年子女、年老父母)可以申请将户籍迁入房屋产权地址。
(一)办理所需材料:
1.按要求填写的《入户申请审批表》。
2.申请人的《居民户口簿》、《居民身份证》;房屋产权属配偶或未成年子女所有的,需提供配偶或未成年子女的《居民户口簿》、《居民身份证》;产权人为未成年人的,由父母或监护人担任户主。
3.《房屋产权证》(或《不动产权登记证》);不能提供房产证原件的,可提供由银行或房管部门盖章确认的房产证复印件。如暂未办理房产证明证件的,提供有住建部门备案的商品房购买合同、全额发票、近3个月水电费发票。
(二)注明:
1.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,产权人要求将户口迁入而原住户拒不迁出的,产权人可持《房屋所有权证》(《不动产权登记证》)或向属地公安机关户政管理部门申请迁移户口。经公安机关调解原住户仍不肯迁出的,由县级公安机关核准,可以凭调查取得的材料,将原住户整户迁往其合法固定住所或县级公安机关设定的户口,并通知当事人限期办理相关手续。
2.房屋产权为多人共有的(配偶、未成年子女共有的除外),以实际居住地为原则登记户口,原则上允许湛江市市区内无房产的一户产权共有人搭户。
房屋产权共同共有的,由产权所有人协商担任户主,申请人需提供其他产权共有人持身份证现场签署《放弃入户声明书》或公证书或律师见证书。
房屋产权按份共有的,由份额最大的产权人担任户主。房屋产权按份共有份额均等的,参照共同共有规定入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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